□ 中國青年報記者 趙麗
□ 中國青年報見習記者 丁一
“幫公共選修課考試,包滿績(績點,多所高校對學生評價的方式),時間地點價格私聊”“幫忙找題目,有意者私聊”……近日,來自重慶某高校的大學生劉芳(化名)向《法治日報》記者反映,一些群聊中有“助考中介”的身影出現。
“花錢就能買滿績,這對認真學習、參加考試的學生太不公平了!”劉芳說,一些學校的公共選修課考試,往往采取開卷等方式進行,不會查驗身份信息,催生出了“助考服務”。
所謂“助考服務”,就是由“助考中介”分別對接“槍手”和考生,“槍手”通過各種手段幫助考生作弊,保證考生可以獲得高分。記者調查發現,“助考中介”不僅出現在大學期末考試中,甚至還出現在英語四六級考試、企業招聘考試中。“助考中介”使用行業黑話,號稱在考前、考中都可以進行服務,成為“隱秘的角落”。
受訪專家認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會涉嫌構成代替考試罪。若“助考中介”涉及的是大學期末考試、企業招聘考試等,可能會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或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等其他犯罪。網絡運營者有義務對“助考中介”的商業信息進行事先審查,通過關鍵詞搜索和定位技術屏蔽此類信息,受理用戶投訴後應及時處理。
助考中介稱“控分包過”
據劉芳介紹,績點分為4分製和5分製,不同學校績點換算標準或有不同。不少有出國讀研打算的同學,會在大三下學期之前將績點“刷”高。如果自己成績太差,有人幹脆請人“助考”。
記者在社交平台上聯係了幾名“助考中介”,對方稱,初高中物理化學考試、大學期末考試都能做,費用在100元至1000元不等,具體會根據學校和科目劃分不同價格。
這些“助考中介”大多宣稱自己是在校學生,比如有中介自我介紹稱,“本人是985高校的研究生,大學學習非常好,可以幫你‘控分包過’”。
“若助考行為涉及‘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則該行為會構成‘代替考試罪’,依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北京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嶽強告訴記者,即便在日常期末考試、平ping時shi測ce驗yan中zhong找zhao人ren替ti考kao,被bei替ti考kao者zhe也ye可ke能neng麵mian臨lin開kai除chu學xue籍ji處chu分fen,不bu僅jin會hui導dao致zhi無wu法fa繼ji續xu學xue業ye,相xiang關guan記ji錄lu也ye會hui呈cheng現xian在zai檔dang案an中zhong,對dui其qi日ri後hou就jiu業ye產chan生sheng極ji為wei不bu利li的de影ying響xiang。
“高校屬於事業單位,代替他人參加學校期末考試,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情形,若高校報案,替考者可能麵臨警告、罰款甚至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即使高校未報警,也可能通報替考者所在單位,由單位給予處分。”嶽強說。
“如果助考者本人也是高校生,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以及學校規章製度,學校可以對該學生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苗全軍說。
除了期末考試,有“助考中介”稱還可以助力英語四六級等國家考試。當記者向其中一名中介谘詢四六級考試時,對方稱可以線下操作,600元一次。
記者發現,這些“助考中介”的業務範圍非常廣,還延伸到了企業招聘考試。
“××電網、××銀行……需要筆試、麵試全部備考資料的滴1直接發!”這是記者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銀行筆試”的關鍵詞後,看到的一條廣告。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不少企事業單位的筆試多為線上進行,有商家便在網絡平台發布“高分包過”“考試援助”廣告,誘導考生購買相關業務。此外,還會在主頁備注“互關後私信”,誘導考生“上鉤”。
“如(ru)果(guo)員(yuan)工(gong)通(tong)過(guo)作(zuo)弊(bi)入(ru)職(zhi),屬(shu)於(yu)以(yi)欺(qi)詐(zha)方(fang)式(shi)使(shi)企(qi)業(ye)在(zai)陷(xian)入(ru)錯(cuo)誤(wu)認(ren)知(zhi)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與(yu)其(qi)簽(qian)訂(ding)合(he)同(tong),按(an)照(zhao)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法(fa)相(xiang)關(guan)規(gui)定(ding),企(qi)業(ye)可(ke)以(yi)與(yu)其(qi)解(jie)除(chu)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京華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校逢說。
為躲審查用暗語溝通
為躲避平台審查,“助考中介”有著自己的行業黑話。比如把線上筆試稱為“車”,把提供“助考服務”稱為“上車”。
記者在電商平台輸入“考試助力”“課程輔導”等關鍵詞後,發現有不少商家打著“輔導培訓”的旗號,暗賣付費“助考服務”。在對應的商品詳情頁,部分商家會使用“代”的拚音暗指“助考服務”,在商品描述上使用的也都是“助力上岸”“筆試三對一輔導”等表述。
在調查過程中,記者隨機進入一家有相關服務的電商,使用上述“暗語”向對方私聊“谘詢助力”後,客服就會提供進一步聯係的社交媒體號。通過進一步聯係,上述商家表示“國企央企、銀行、券商、互聯網企業的線上考試都可以助力,價格因企業和考試時間會有所不同”。
據介紹,銀行線上考試助考價格一般在1500元至2000元,煙草係統價格則在2000元以上。記者觀察其中一名“助考中介”的朋友圈發現,自2023年12月以來,其一共發布了18家招聘單位的“上車”信息,內容大都是“××都可約”“××要上車的抓緊了”。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麵上“助考服務”dezuobileixingzhuyaoyousanzhong。yishikaoqiantouti,maijiachenghuizaikaoqianyiwanzhunshifasongyuantihedaan,jueduibaozhenggaofentongguo。ershikaozhongzhuli,youzhukaojigouanpaizhuanrenjinrukaochangpaisheshijuan,denghouzaizuobiqunzhongde“槍手”會(hui)在(zai)開(kai)考(kao)後(hou)同(tong)步(bu)把(ba)題(ti)目(mu)和(he)答(da)案(an)發(fa)給(gei)考(kao)生(sheng),如(ru)果(guo)是(shi)線(xian)上(shang)筆(bi)試(shi),則(ze)由(you)考(kao)生(sheng)自(zi)己(ji)拍(pai)攝(she)試(shi)卷(juan)發(fa)給(gei)商(shang)家(jia)。三(san)是(shi)線(xian)上(shang)遠(yuan)程(cheng)助(zhu)力(li),商(shang)家(jia)會(hui)提(ti)供(gong)特(te)定(ding)的(de)插(cha)件(jian),通(tong)過(guo)屏(ping)幕(mu)共(gong)享(xiang)幫(bang)助(zhu)考(kao)生(sheng)答(da)題(ti)。
據(ju)一(yi)位(wei)銀(yin)行(xing)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介(jie)紹(shao),很(hen)多(duo)招(zhao)聘(pin)單(dan)位(wei)為(wei)了(le)考(kao)試(shi)公(gong)平(ping)和(he)防(fang)止(zhi)作(zuo)弊(bi),都(dou)會(hui)在(zai)網(wang)絡(luo)遠(yuan)程(cheng)考(kao)試(shi)中(zhong)設(she)置(zhi)監(jian)控(kong)後(hou)台(tai),目(mu)的(de)就(jiu)是(shi)為(wei)了(le)監(jian)控(kong)是(shi)否(fou)有(you)屏(ping)幕(mu)共(gong)享(xiang)軟(ruan)件(jian)。有(you)的(de)考(kao)試(shi)還(hai)會(hui)要(yao)求(qiu)考(kao)生(sheng)設(she)置(zhi)雙(shuang)機(ji)位(wei),確(que)保(bao)能(neng)夠(gou)看(kan)到(dao)考(kao)生(sheng)本(ben)人(ren)、書桌書麵和大部分考試環境。
對於這樣的監管手段,一名中介向記者保證:“事業單位我們都做過!都有後台監控,沒用的,要是這點都解決不了我們還做啥?”
記ji者zhe進jin一yi步bu詢xun問wen中zhong介jie後hou得de知zhi,每mei個ge考kao試shi平ping台tai的de規gui則ze不bu一yi樣yang,因yin此ci不bu同tong考kao試shi平ping台tai所suo用yong的de遠yuan程cheng操cao作zuo軟ruan件jian也ye各ge不bu相xiang同tong,這zhe些xie軟ruan件jian都dou是shi助zhu考kao機ji構gou花hua錢qian請qing軟ruan件jian公gong司si做zuo的de,隻zhi有you購gou買mai“助考服務”的考生才可以獲得下載渠道。除了用特定軟件躲避後台監管外,商家也會“教授”考生雙機位作弊的技巧,包括如何調整電腦高度、第二視角的攝像頭角度、作弊手機的位置等。
整治亂象需多方合力
針zhen對dui考kao試shi作zuo弊bi,我wo國guo法fa律lv有you著zhe明ming確que的de規gui定ding。刑xing法fa第di二er百bai八ba十shi四si條tiao之zhi一yi規gui定ding,在zai法fa律lv規gui定ding的de國guo家jia考kao試shi中zhong,組zu織zhi作zuo弊bi的de,處chu三san年nian以yi下xia有you期qi徒tu刑xing或huo者zhe拘ju役yi,並bing處chu或huo者zhe單dan處chu罰fa金jin;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盡管企業招聘考試通常並不屬於“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指出,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組織作弊,為他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符合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等犯罪構成要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些“助考中介”已落入法網。2023年10月11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張某等人組織考生考試作弊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張某、杜某某等人在2021年、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前和考試中,在考點附近安置信號發射裝置、製作及發送答案,幫助考生作弊。最終,法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判處張某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2年不等,並處5萬元至2萬元不等罰金。
在苗全軍看來,麵對試圖“走捷徑”的考生,招聘方通常會多次強調杜絕任何作弊行為,但是線上考試環境相對寬鬆,求職者作弊成功機會大、成本較低,通過入職考試有可能獲得不菲的收益,所以很多人甘願冒險,這種情形一旦被查實,將被取消成績、取qu消xiao錄lu用yong資zi格ge。如ru果guo招zhao聘pin方fang取qu得de證zheng據ju並bing報bao警jing,根gen據ju治zhi安an管guan理li處chu罰fa法fa第di二er十shi三san條tiao的de規gui定ding,考kao生sheng還hai將jiang因yin擾rao亂luan考kao試shi秩zhi序xu麵mian臨lin罰fa款kuan,甚shen至zhi拘ju留liu的de處chu罰fa。
針對“助考中介”亂象,受訪者建議,招聘企業、平台和有關部門應從監管、技術等多角度共同發力,整治替考、助考舞弊行為。
對於“助考中介”所在的平台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劉校逢認為,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法律、行(xing)政(zheng)法(fa)規(gui)禁(jin)止(zhi)的(de)其(qi)他(ta)內(nei)容(rong)。互(hu)聯(lian)網(wang)信(xin)息(xi)服(fu)務(wu)提(ti)供(gong)者(zhe)發(fa)現(xian)其(qi)網(wang)站(zhan)傳(chuan)輸(shu)的(de)信(xin)息(xi)明(ming)顯(xian)屬(shu)於(yu)本(ben)辦(ban)法(fa)第(di)十(shi)五(wu)條(tiao)所(suo)列(lie)內(nei)容(rong)之(zhi)一(yi)的(de),應(ying)當(dang)立(li)即(ji)停(ting)止(zhi)傳(chuan)輸(shu),保(bao)存(cun)有(you)關(guan)記(ji)錄(lu),並(bing)向(xiang)國(guo)家(jia)有(you)關(guan)機(ji)關(guan)報(bao)告(gao)。因(yin)此(ci),如(ru)果(guo)商(shang)家(jia)借(jie)助(zhu)網(wang)絡(luo)平(ping)台(tai)實(shi)施(shi)違(wei)法(fa)犯(fan)罪(zui)行(xing)為(wei),但(dan)平(ping)台(tai)未(wei)履(lv)行(xing)其(qi)應(ying)盡(jin)的(de)義(yi)務(wu),就(jiu)可(ke)能(neng)需(xu)要(yao)承(cheng)擔(dan)相(xiang)應(ying)責(ze)任(ren)。
“根據電子商務法、網絡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對於‘招聘助考’‘大學生期末考試助考’zheleiweifaxinxi,wangluoyunyingzheyouyiwujinxingshixianshenzha,yingdangtongguoguanjiancisousuohedingweijishupingbicileixinxihuoshouliyonghutousujishishanchuqingli。yidanfaxianyonghufabulecileixinxi,yingdanglijicaiquxiaochuxinxi、防止擴散的措施,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苗全軍說。
“組織考試的單位或學校應當通過技術手段防範‘助考中介’,不斷提升和更新相關技術,開發更高安全係數的監管方式。”劉校逢說。
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律師向敏建議,要想遏製“助考中介”,一yi方fang麵mian,需xu要yao線xian下xia招zhao聘pin模mo式shi的de回hui歸gui,加jia強qiang考kao場chang電dian子zi產chan品pin設she備bei的de監jian督du和he管guan理li,加jia強qiang考kao生sheng身shen份fen的de核he實shi。另ling一yi方fang麵mian,平ping台tai也ye要yao承cheng擔dan起qi相xiang應ying的de責ze任ren,提ti高gao商shang家jia準zhun入ru門men檻kan、加強資質內容審查監管,杜絕“助考類”信息在平台的傳播。
在西南政法大學新聞傳播學院教授蔡斐看來,整治“助考中介”,歸根到底是要從源頭對考試主體加強誠信教育。“隻有從需求側抑製住助考、替考的衝動,才不會有網絡上的舞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