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王怡瀟)近日,有一自稱鄭州女冤種、標注為女大學生的網友在網上發視頻稱,開車過路口時,紅燈被燈籠擋住,不慎闖紅燈被扣6分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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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想到這還有個紅燈啊。”“沒錯,這個怨種就是我。”網傳視頻被沈陽網、南昌晚報等多個新媒體平台轉發。
針對“女子”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迅速展開核實。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經調查,不但所謂“女子”身份為假,其所駕駛的車輛也不存在違章記錄。
“我(wo)當(dang)時(shi)隻(zhi)是(shi)想(xiang)著(zhe)發(fa)個(ge)視(shi)頻(pin)博(bo)個(ge)關(guan)注(zhu),沒(mei)想(xiang)到(dao)會(hui)有(you)這(zhe)麼(me)多(duo)人(ren)看(kan)到(dao)這(zhe)件(jian)事(shi)。我(wo)其(qi)實(shi)當(dang)時(shi)離(li)紅(hong)綠(lv)燈(deng)還(hai)有(you)百(bai)十(shi)米(mi),我(wo)看(kan)到(dao)紅(hong)燈(deng)就(jiu)停(ting)車(che)了(le)。而(er)且(qie)紅(hong)綠(lv)燈(deng)和(he)燈(deng)籠(long)還(hai)有(you)較(jiao)大(da)距(ju)離(li),近(jin)處(chu)其(qi)實(shi)看(kan)得(de)清(qing)清(qing)楚(chu)楚(chu),但(dan)是(shi)遠(yuan)處(chu)拍(pai)的(de)照(zhao)片(pian)看(kan)著(zhe)離(li)得(de)比(bi)較(jiao)近(jin)。所(suo)以(yi)當(dang)時(shi)靈(ling)機(ji)一(yi)動(dong),想(xiang)著(zhe)就(jiu)冒(mao)充(chong)女(nv)的(de)發(fa)了(le)視(shi)頻(pin)。”當事人劉某強對其在網上發布不實信息供認不諱。
目前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自覺規範網上言行,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積極抵製網絡謠言,攜手共築健康清朗的網絡環境。
編輯:陳靜 審核 :安豔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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