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4月30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主持召開部分省區市“十五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
“五年規劃”是規劃期內經濟社會發展的藍圖和行動綱領,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規範引導經營主體行為,在國家規劃體係中居於統領地位,是其他各級各類規劃的總遵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學製定和接續實施五年規劃,是我們黨治國理政一條重要經驗,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個重要政治優勢。
從1953年至今,我國共編製實施了14個五年規劃(計劃),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綜合國力提升和人民生活改善,同時逐步形成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由黨中央提出規劃建議、國務院編製規劃綱要、全國人大審查批準後公布實施的製度安排。
“五年規劃”,如同一把標尺,丈量著奮進中國的足跡。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從第一個五年計劃到第十四個五年規劃,一以貫之的主題是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4月27日,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首次審議。草案共4章31條,進一步健全國家發展規劃的實施保障機製,推動高質量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tong)過(guo)國(guo)家(jia)發(fa)展(zhan)規(gui)劃(hua)立(li)法(fa),將(jiang)長(chang)期(qi)以(yi)來(lai)製(zhi)定(ding)和(he)實(shi)施(shi)國(guo)家(jia)發(fa)展(zhan)規(gui)劃(hua)的(de)製(zhi)度(du)安(an)排(pai)以(yi)法(fa)律(lv)形(xing)式(shi)進(jin)行(xing)固(gu)定(ding),有(you)助(zhu)於(yu)在(zai)法(fa)治(zhi)軌(gui)道(dao)上(shang)科(ke)學(xue)製(zhi)定(ding)和(he)有(you)效(xiao)實(shi)施(shi)“五年規劃”,更好保障其戰略導向作用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