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上焦作

掃碼下載
【雲上焦作】手機APP

微信

掃一掃關注
焦作廣播電視台官微

官方微博

手機掃碼看微博

抖音

有趣、有愛、正能量...

手機版

隨時隨地看新聞

互聯網舉報平台

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重磅發文

時間:2025-12-26


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推動河南省消防救援工作

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兩個至上”,聚焦“兩高四著力”,切實統籌好高水平安全與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消防工作,最大限度防範遏製火災、baohurenminqunzhongshengmingcaichananquan,weifenlipuxiezhongyuandadituijinzhongguoshixiandaihuaxinpianzhangchuangzaolianghaodexiaofanganquanhuanjing,jingshengweiheshengzhengfutongyi,xiantichuruxiayijian。


一、實施責任體係優化工程


(一)加強消防工作組織領導。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消防工作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製定政府班子成員消防工作職責清單、年度任務清單,並列入年度述職內容。將消防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核等次評定的重要參考。


(二)強化消防安全綜合監管。市、縣(xian)級(ji)消(xiao)防(fang)安(an)全(quan)委(wei)員(yuan)會(hui)主(zhu)任(ren)由(you)政(zheng)府(fu)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擔(dan)任(ren),成(cheng)員(yuan)由(you)同(tong)級(ji)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分(fen)管(guan)負(fu)責(ze)人(ren)擔(dan)任(ren)。消(xiao)防(fang)救(jiu)援(yuan)部(bu)門(men)依(yi)法(fa)履(lv)行(xing)消(xiao)防(fang)安(an)全(quan)綜(zong)合(he)監(jian)管(guan)職(zhi)能(neng),承(cheng)擔(dan)消(xiao)防(fang)安(an)全(quan)委(wei)員(yuan)會(hui)辦(ban)公(gong)室(shi)職(zhi)責(ze),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統籌協調、考核督辦。厘清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職責,細化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消防工作職責。


(三)落實政府部門管理職責。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負有行業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將消防安全內容納入行業安全生產法規政策、規劃計劃和應急預案,負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務職能的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責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對職能交叉領域和新業態新風險,縣級以上政府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明確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鼓勵有條件的行業監督管理部門聘請專家團隊協助做好消防工作。


(四)夯實社會單位主體責任。深化社會單位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持續強化“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和員工“一懂三會”(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逃生、會滅火)。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向消防救援部門申報備案;消防救援等部門在檢查中發現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但未備案的,應當責令其補報備案或直接予以備案。落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保聯係”工作機製,行業主管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消防救援部門、公安派出所及專業技術人員常態開展指導服務。探索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聘請注冊消防工程師任消防安全專職經理,鼓勵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二、實施隱患治理提質工程


(五)加強風險研判預警。各地各部門緊盯影響火災形勢穩定的突出問題、重點場所、難點區域,開展定期研判、專題研判,精準分析本地本領域消防安全存在的重大風險,製定針對性防範措施。健全落實信息共享、風險監測、預警發布等機製,及時提醒單位、公眾采取防範措施。


(六)攻堅整治突出問題。消防救援、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一件事、全鏈條”治理模式,持續深化電動自行車、建築保溫材料、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等專項整治。持續開展暢通消防“生命通道”專項行動。落實重大火災隱患動態清零要求。深入開展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專項整治,2025年9月底前明確工作指引,建立長效機製。


(七)常態治理重點場所。教育、民政、衛生健康、商務、交通運輸、文化和旅遊、文物、民族宗教等部門,針對學校和幼兒園、民政服務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商貿行業、交通樞紐、文化和旅遊行業、文物保護單位、宗教活動場所等組織開展行業係統隱患排查整治。消防救援部門加強指導,2025年年底前分類製定檢查方法和要點。將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等維修經費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急使用範疇。


(八)強化難點亂點治理。住房城鄉建設、消防救援部門聯合牽頭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對超高層建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會診”檢查和風險評估。商務、供銷、糧食和儲備、郵政管理等部門常態組織開展倉儲場所、郵件快件處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強化“九小”場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鄉鎮(街道)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檢查、宣傳。


(九)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將消防安全內容融入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城市綜合治理、城市數字化轉型等相關工作計劃以及產業發展、園區建設等專項規劃。對超出設計使用年限的電氣線路設備、燃氣管線、消防設施分步實施改造。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對審批事項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條件依法嚴格審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製度,依法查處建設、建築設計、建築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的消防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生產流通領域消防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消防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對電氣產品、電動自行車加大抽檢頻次。


(十)豐富數字治理手段。深度運用AI大模型整合現有工作係統及有關部門數據,建設省數字消防平台。各地持續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加強物聯感知、圖像識別、視頻監控等技防措施應用。鼓勵社會單位應用數字技術開展消防工作,積極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係統或智慧消防平台。


三、實施製度機製創新工程


(十一)健全法規標準體係。按程序修訂《河南省消防條例》,進一步明晰消防責任、創新消防治理、強化應急救援。加強地方立法,推動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基層消防力量建設等工作製度化、規範化。強化消防安全領域標準規範製定修訂工作。各地結合實際,針對火災防控、滅火救援的瓶頸問題,加強“小切口”立法。


(十二)優化消防監督力量。加強省級消防安全研究,有效整合省內高校、科研機構等力量輔助開展法規、技術標準和防火滅火技術研究。各地因地製宜優化力量配置,協助開展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鼓勵消防員、政府專職消防員、消防文員考取相關資格和技能證書。2025年年底前消防救援站、政府專職消防隊全麵開展“防消聯勤”工作,充分發揮滅火戰鬥員、防火巡查員、消防宣傳員“一隊三員”作用。建立消防安全專家庫。


(十三)完善信用金融手段。細化消防安全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完善消防安全信用監管和信用修複機製。省發展改革委將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目錄;消防救援、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定期將消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實聯合懲戒措施。火災高危單位應投保火災公眾責任險,鼓勵公眾聚集場所自願投保。探索在老城區、城中村、偏遠農村推行火災惠民保險。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火災隱患整改貸款服務。


(十四)優化消防政務服務。全麵規範涉企消防行政檢查,推廣服務式檢查、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和輕微違法行為“首違不罰”。優化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範圍、程序,縮短注冊消防工程師許可時限,優化消防職業技能鑒定流程,落實“一網通辦”“一件事一次辦”工作要求,提供“異地辦理”“預約核查”服務。


四、實施基層消防治理重塑工程


(十五)有效融入基層治理。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厘清鄉鎮(街道)消防工作職責。將消防安全納入黨建引領基層高效能治理,列入基層治理網格、基層治理平台管理服務事項,融入“黨建+網格+大數據”治理模式,貫穿“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工作體係,健全火災隱患發現、報告、督促整改和移交處理機製。


(十六)理順運行管理機製。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消防工作,平安建設辦公室具體組織協調,公安派出所、綜合執法機構、消防安全服務中心和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各負其責,共同做好消防工作。市級消防救援部門組織開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評估工作,評估合格的納入縣級消防救援部門負責管理,運行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十七)全麵落實賦權執法。穩妥有序推進賦予鄉鎮(街道)消防行政執法權。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指導各地對消防賦權事項進行定期評估及動態調整。省司法廳加快推動行政執法平台建設,規範基層執法行為。市縣機構編製管理、司法行政、消防救援等部門明確責任分工,加強鄉鎮(街道)綜合執法力量建設,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的監督和指導。


五、實施基礎設施提升工程


(十八)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全麵普查城市公共消防設施,編製消防專項規劃。改造升級老舊場所消防設施,在家庭作坊、沿街門店、老舊住宅小區推廣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和簡易滅火設施,2026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全覆蓋。推(tui)進(jin)消(xiao)防(fang)水(shui)源(yuan)建(jian)設(she),在(zai)消(xiao)防(fang)安(an)全(quan)重(zhong)點(dian)單(dan)位(wei)密(mi)集(ji)區(qu)域(yu)探(tan)索(suo)推(tui)行(xing)消(xiao)防(fang)水(shui)池(chi)共(gong)享(xiang)共(gong)用(yong),在(zai)無(wu)市(shi)政(zheng)供(gong)水(shui)或(huo)供(gong)水(shui)能(neng)力(li)不(bu)足(zu)的(de)區(qu)域(yu)設(she)置(zhi)消(xiao)防(fang)集(ji)中(zhong)取(qu)水(shui)點(dian)或(huo)建(jian)設(she)消(xiao)防(fang)水(shui)池(chi)。結(jie)合(he)鄉(xiang)村(cun)改(gai)房(fang)、改水、改路等工作,保障鄉村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十九)升級救援保障體係。改造升級老舊消防隊站,配套建設高層建築、地震山嶽、水域救援、石油化工等新型訓練設施及體能技能訓練場館;推進消防救援裝備轉型升級,梯次優化裝備配備結構,備足基礎裝備,配齊專業裝備,配強高精尖裝備。2025年年底前建成省級綜合消防救援實戰演訓中心和綜合保障中心。


(二十)提升指揮調度質效。完善省、市、縣三級綜合消防救援指揮係統,健全跨部門、跨地區救援信息數據獲取、整合、應用機製,2025年依托省消防救援總隊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特勤支隊二期項目及省消防訓練基地三期工程項目,建設省級綜合消防救援指揮中心。加強應急通信能力建設,建強專業隊伍,配齊關鍵應急通信裝備。加強消防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一)強化專職消防隊伍建設。全麵推進地方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發展,按規定落實隊伍經費、薪酬待遇、社會保險、職業健康、傷亡撫恤、車輛交通等保障措施。加強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建設,依法落實建隊責任,配齊配強人員裝備,規範日常管理和執勤秩序,提高企業火災處置能力。


六、實施能力素質提升工程


(二十二)加強常識性宣傳。每三年開展一次全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推進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工作。將消防知識納入義務教育、普法教育、國民安全教育、城鄉科普教育內容。深化“豫您同行”消防誌願活動。宣傳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和新媒體平台定期開設消防專版、專欄、專題。


(二十三)強化警示性教育。持續開展火災警示宣傳教育,每月固定時間集中組織開展疏散演練。落實“一曝光六公開三倒逼”工作機製。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獎勵機製,將舉報獎勵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並與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專項資金統籌安排。常態化開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鼓勵公眾預約體驗。對發生的典型火災,及時組織現場警示、以案說法。


(二十四)開展實操性培訓。將消防安全類法規規定納入幹部培訓重要內容,黨政領導幹部每年至少參加一次線上或線下消防安全培訓,各級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黨員幹部、公務員培訓和職業培訓內容。縣級每年組織對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進行消防管理能力培訓。2025年年底前建成省級社會化消防培訓中心。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組織本行業、本係統人員開展消防培訓和疏散演練。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等部門和電力、燃氣等單位,分別組織開展物業服務人員和電工、焊工、燃氣維護工等人員消防安全培訓。鼓勵省內院校開設消防救援相關專業、相關課程,推動消防救援技術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


各(ge)級(ji)黨(dang)委(wei)和(he)政(zheng)府(fu)要(yao)切(qie)實(shi)加(jia)強(qiang)對(dui)消(xiao)防(fang)工(gong)作(zuo)的(de)組(zu)織(zhi)領(ling)導(dao),全(quan)麵(mian)落(luo)實(shi)消(xiao)防(fang)安(an)全(quan)責(ze)任(ren)。按(an)照(zhao)財(cai)政(zheng)事(shi)權(quan)和(he)支(zhi)出(chu)責(ze)任(ren)劃(hua)分(fen)原(yuan)則(ze),統(tong)籌(chou)財(cai)政(zheng)資(zi)金(jin)資(zi)源(yuan),拓(tuo)寬(kuan)多(duo)元(yuan)投(tou)入(ru)保(bao)障(zhang)渠(qu)道(dao),支(zhi)持(chi)消(xiao)防(fang)基(ji)層(ceng)基(ji)礎(chu)建(jian)設(she),加強對財力困難地方消防工作的扶持。對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將本意見重點任務納入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考核,加強跟蹤督辦。市、縣兩級原則上不再製定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