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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雙十一”,哪有“最低價”? 記者調查尋找“全網最低價”商品_網評_焦作廣播電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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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雙十一”,哪有“最低價”? 記者調查尋找“全網最低價”商品

時間:2023-11-13

編者按

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網購已成為人們的主要消費方式之一。隨著一年一度的“雙十一”來臨,各大平台、直播間相繼推出各種各樣的促銷活動,吸引了大量消費者的目光。

今年的“雙十一”,“低價”成為最熱詞。電商平台、直播間紛紛喊出了“低價”“真低價”“底價”“最低價”“全網最低價”等宣傳口號,大有“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的意味。

可是,一些平台、商家的“最低價”“全網最低價”真的靠譜嗎?“最低價”下的商品質量可靠嗎?在“雙十一”來臨之際,《法治日報》法治經緯版推出專題報道,敬請關注。

□ 本報記者 趙麗

□ 本報實習生 萬鵬

漫畫/高嶽

一台同品牌同款電烤箱,某主播在直播間宣稱領券後下單為“最低價”,但某平台自營店的售價相比這個“最低價”還便宜205.5元;一品牌膠原炮(美容產品),某電商平台宣稱“雙十一”特惠價4599元,而去線下某會員店購買隻需要2999元……

今年“雙十一”,可能是有史以來價格競爭最激烈的“雙十一”。在大量“低價”“最低價”等宣傳語下,不少消費者卻反映:不知怎麼辨別是不是“最低價”,跟誰比的“最低價”等,一些促銷活動看得人一頭霧水。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在價格戰之下,一些電商平台、直播間存在“一品多價”差價大、不同時間價格變化幅度大、“最低價”實現程序複雜、虛假宣傳等問題。

受訪專家指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有知情權,經營者不應當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在“雙十一”促銷中,部分商家對“最低價”的(de)比(bi)較(jiao)方(fang)式(shi)和(he)計(ji)算(suan)方(fang)式(shi)的(de)介(jie)紹(shao)並(bing)不(bu)清(qing)晰(xi),保(bao)價(jia)服(fu)務(wu)的(de)除(chu)外(wai)規(gui)則(ze)標(biao)注(zhu)不(bu)醒(xing)目(mu),非(fei)常(chang)容(rong)易(yi)造(zao)成(cheng)誤(wu)解(jie),難(nan)以(yi)保(bao)障(zhang)消(xiao)費(fei)者(zhe)知(zhi)情(qing)權(quan),涉(she)嫌(xian)違(wei)反(fan)誠(cheng)信(xin)經(jing)營(ying)原(yuan)則(ze)。

平台直播間拚低價

消費者傻傻分不清

“‘雙十一’馬上就要開始了,哪個姐妹還沒找到組織?”

“不允許任何一個姐妹買貴了,雖然做攻略很累,但能為姐妹們服務是我的快樂!”

隨著“雙十一”臨近,大批網友找到“組織”——某平台“雙十一”攻略相關筆記達1W+,大多圍繞“最低價”“薅羊毛”“滿減攻略”“平台新玩法”等關鍵詞展開。評論區的網友們互相拉群提醒滿減時間、抄購物車作業、共享消費券,在互幫互助的氛圍下開啟“雙十一”買買買大計。

消費者已經準備好,接下來就是比拚誰家的商品更便宜更實惠。

全網最低價、實打實的真低價、尾款85折起、跨店滿減、消費補貼……各大平台、直播間、商家紛紛鉚足了勁兒吆喝,釋放著拚低價的決心。一些主播對帶貨商品價格大喊:低低低低低……也激發了不少消費者的購買欲望。

“各個平台、直播間,都說自己是‘最低價’乃至‘全網最低價’,但到底誰最便宜,我也搞不清楚。”生活在北京的32歲寶媽劉婷說,自己每年“雙十一”都要囤點貨,今年“最低價”的口號確實吸引人,但花裏胡哨的玩法、不清晰的比較方式等,讓人買得很累,還不一定能買到“最低價”甚至“低價”商品。

記者注意到,很多參與促銷的商品在前期預售公告中並不標明活動價或者到手價,這種留懸念的做法被業內評價為:不僅可以勾起消費者的好奇心,還可以很好地讓平台或者商家找準時機拿下“全網最低價”。

“haowuyiwen,tongyikuanshangpinjiageyuediduixiaofeizheyueyouxiyinli。suoyi,bijiageyizhishishangjiadezhuyaojingzhengshouduan。youqishizaidangqiandebeijingxia,xiaofeizhegengjiazhuzhongshangpindeshihuihexingjiabi。henduorendoushuojinniande‘雙十一’主題就是拚價格。”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說。

零售電商行業專家、百聯谘詢創始人莊帥介紹說,“全網最低價”的說法其實由來已久,以前在線下銷售時叫“全渠道最低價”。所謂的“全網最低價”大致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指平台采購商品,將商品全部買下便是全網最低價;另一種是限價,限製商品在其他平台賣更低的價格,或平台商家通過補貼的方式實現最低價。

“‘全網最低價’tongchangshiyigeyingxiaodeshuoci,yonglaixiyinxiaofeizhe,danshijishangjuedabufenyonghuhennanquanwangquanpingtaiqubijia,erqie,xianjiabenshenweifanfanlongduanfahefanbuzhengdangjingzhengfa。”莊帥說。

對於這一問題,住在北京市西城區的王女士深有體會。她打算今年“雙十一”為自家寶寶購買一些嬰幼兒用品,在兩個電商平台上搜索同款嬰兒連體保暖衣,發現價格分別是219.9元和239.9元,而在某直播平台上搜索的價格是219.7元。

“這些平台和直播間都宣稱自己的商品是‘低價’‘最低價’,那麼誰又能保證219.7元是最低價呢?”王女士疑惑道。

在記者調查中,有如此困惑的消費者不在少數。

有受訪者指出:商家拚價格,推出“低價”“最低價”,消費者自然歡迎,但期待是“真低價”,透明清晰的“真低價”,而不是一種營銷噱頭。希望商家多點真誠、少點套路,讓消費者真正得實惠。

“一品多價”差價大

“低價”買得看緣分

兩台手機,不同平台不斷“快閃”,旁邊還有一支筆、一張紙做記錄。

即使如此,北京市民趙爽也沒搶到心儀產品的“最低價”。

兒女一人一件羽絨服,是趙爽今年“雙十一”的必購商品。但令她焦躁的是,五六百元的羽絨服,不同平台、直播間都說是“最低價”,但價格相差不小,有的平台有領券優惠,有的直播間限時優惠,經過一個多小時的比對、計算,她才確定了“最低價”,可準備下單時,商品已顯示“無貨”。

同款商品在不同電商平台甚至同一平台的不同商家“一品多價”且差價較大,這一現象屢屢被消費者吐槽。

記者隨機選擇5款商品,包括護膚化妝品、女士睡衣、嬰幼兒保暖衣、運動鞋和脫毛儀,於11月2日至5日觀察其在不同電商平台上的價格發現,雖然各平台都號稱是“低價”“最低價”,但這5款商品在各平台之間均有差價,差價最大的達上百元。

比如某款女士睡衣,不同平台上同一天的價格分別為440元、439元和358.9元。而某款脫毛儀產品,在某直播平台顯示“到手價1??9元”,選購頁麵,該產品價格顯示為1899元,而在某電商平台旗艦店的價格為1730元。

而天津市民張嫻的遭遇更“離譜”——同一商品在同一電商平台上的不同店鋪也存在較大差價。這是一款電視機,在某電商平台該品牌官方旗艦店售價為2069元,標注了“雙十一”促銷活動。張嫻下單後,第二天去該平台自營店發現,這款電視機隻賣1867元。

“由於是不同的店鋪,還不能申請價格保護,走退款流程,我又覺得太麻煩了,隻能自認倒黴。”張嫻說,看到“雙十一”促銷活動就以為是“最低價”,沒想到要買到“低價”商品還得看“緣分”。

作為資深“剁手黨”,北京白領李月因購物經驗豐富,是一個500人社交購物群的群主。她向記者分享自己購買化妝品的最低到手價公式,“理論上最低到手價=(原價×購物券抵扣×0.83×商品抵扣-商品優惠券)×消費券抵扣,不同平台推出的優惠券和營銷活動各不相同,有時候一件產品隔天就會漲價或降價,甚至同一天早上和晚上的價格也不同”。

這樣的現象,也在記者對5件商品的觀察中被印證——5件商品中均存在不同時間點不同價格的情況。比如11月2日一品牌脫毛儀在某電商平台上的價格是1730元,而到了4日則變成了1830元,到了5日變成了1899元。

一款女士睡衣的價格同樣存在變化。11月2日在某電商平台上的價格是439元,4日變成了429元,5日變成了379元。在另一家電商平台上,11月2日的價格是440元,3日變成了404元,4日和5日變成了401元。

李月告訴記者,想要拿到“最低價”,需要時刻關注電商平台的動向,“因為有的平台推出滿減的優惠,有的平台又推出優惠券的促銷,‘最低價’確實可遇不可求”。

她說,很多產品要想拿到“真正的低價”隻能“蹲”平台或直播間,“紅包雨”“定金紅包”“積分兌換”等,消費者需要緊盯平台或直播間動態,哪怕拿到了“真正的低價”,也累得不輕。

先漲價再促銷頻現

折騰半天價格相等

在北京讀大學的王帆今年“雙十一”又經曆了一次商家“先漲價再促銷”。

“上午看的時候是20多元,晚上就變成了43元,經過滿減後還是20多元,這還是號稱‘雙十一’活動大促銷。”王帆說,她打算趁“雙十一”買一些考研參考書,發現一些商品不停地調整價格,差價很大,有的差價達一倍甚至更多,“我就此問題找一店鋪的客服谘詢,對方說‘雙十一’活動期間商品價格就是波動比較大,還送了我一張10元抵扣券讓我別介意”。

“先漲價再促銷”的現象並不少見。

來自河北的王凱告訴記者,他最近一直關注某品牌地板清漆,10月31日晚上看促銷價格不到百元,而11月2日“雙十一”活動價則變成了124元,領券後為105元,“先提價再打折,可打完折比原來更貴了”。

對此,北京市民劉靜也深有感觸。她將自己的購物截圖給記者看:一些平台或商家打著“促銷”“優惠”“低價”的旗號算計消費者,大促開始前,將商品價格先抬高,然後通過秒殺、折扣、紅包、優惠券等形式降價,到手價有的和之前相差無幾,有的甚至還高一些。

記者在今年“雙十一”活動啟動前,在某電商平台的一家店鋪加購了一件護膚品,訂閱時價格為253元,而“雙十一”滿減優惠開始前一天價格漲價到298元,滿減過後的價格還是253元。在另一家電商平台店鋪加購的麵霜,加購時價格為209元,“雙十一”滿減活動開始前漲價到239元,滿減後同樣與日常價相同。

此外,記者在某平台一服裝店的商品頁看到,該商品“雙十一”活動前搞“店鋪優惠”,優惠後價格為329元,“店鋪優惠”截止日期正好是“雙十一”活動開始前,而“雙十一”滿減優惠後價格仍是329元。

還有受訪者說,今年“雙十一”活動,很多商品的價格不透明,隻有一個券後價格,沒有寫活動售價,真降價還是假降價不得而知。

本以為預付定金就能享受“最低價”的王凱,也被現實“上了一課”。他購買了6袋狗糧(每袋1.5千克),按照“雙十一”促銷活動,在預售階段付了60元定金,之後又付了471元尾款,可到了“雙十一”活動第一波開售後,也就是11月3日(預售產品支付尾款截止日期為11月3日零時),同樣的錢可以買6袋每袋2千克的狗糧,“這讓我情何以堪”?

遭遇低價承諾欺詐

消費者可撤銷合同

采訪中,記者發現,其實很多消費者對預購商品到底是不是“全網最低價”、哪裏能買到“全網最低價”心存疑慮。

“全網最低價”到底是如何產生的?消費者能不能便捷買到“最低價”商品?

對此,有業內人士稱,實現“最低價”或“全網最低價”,一方麵是靠平台予以補貼,以吸引消費者到平台購物;另一方麵,品牌方為了去庫存或者提高銷售量而進行降價促銷。

“電商的價格體係本身就比較複雜,首先和品牌的知名度、影響力、銷(xiao)售(shou)規(gui)模(mo)等(deng)有(you)關(guan),不(bu)同(tong)品(pin)牌(pai)的(de)合(he)作(zuo)規(gui)模(mo)會(hui)影(ying)響(xiang)品(pin)牌(pai)對(dui)渠(qu)道(dao)價(jia)格(ge)的(de)控(kong)價(jia)能(neng)力(li)。其(qi)次(ci)和(he)平(ping)台(tai)的(de)經(jing)營(ying)模(mo)式(shi)有(you)關(guan),經(jing)營(ying)模(mo)式(shi)分(fen)為(wei)開(kai)店(dian)模(mo)式(shi)和(he)自(zi)營(ying)模(mo)式(shi),品(pin)牌(pai)在(zai)平(ping)台(tai)上(shang)開(kai)店(dian)賣(mai)貨(huo)給(gei)消(xiao)費(fei)者(zhe)屬(shu)於(yu)開(kai)店(dian)模(mo)式(shi),而(er)自(zi)營(ying)模(mo)式(shi)是(shi)指(zhi)品(pin)牌(pai)把(ba)貨(huo)賣(mai)給(gei)平(ping)台(tai),平(ping)台(tai)再(zai)將(jiang)貨(huo)賣(mai)給(gei)消(xiao)費(fei)者(zhe)。經(jing)營(ying)模(mo)式(shi)的(de)不(bu)同(tong)會(hui)導(dao)致(zhi)價(jia)格(ge)體(ti)係(xi)的(de)不(bu)同(tong)。”莊帥分析說。

就產品定價權問題,某美妝品牌市場營銷負責人陳璐介紹,一般來說,品牌方會針對不同渠道、不同平台,形成相對穩定的價格體係,如果某個渠道的價格過低,會衝擊其他渠道的銷售。當同時出現兩個“最低價”說法時,價格偏高的一方處境會變得很尷尬。“現在一些平台通過補貼的方式打造‘最低價’,大品牌還好一些,小品牌定價權被大大削弱,連帶利潤空間也被進一步壓縮。”

對此,陳音江提出,“全網最低價”的說法本身不合理不合法,一個商家隻能保證自己最近一段時間內商品的“最低價”,“但無法保證別人的價格不比你低。‘全網最低價’這種宣傳,涉嫌虛假宣傳,涉嫌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如果一些主播、平(ping)台(tai)利(li)用(yong)自(zi)身(shen)所(suo)占(zhan)有(you)市(shi)場(chang)的(de)優(you)勢(shi)地(di)位(wei),去(qu)限(xian)製(zhi)其(qi)他(ta)品(pin)牌(pai)或(huo)商(shang)家(jia)自(zi)主(zhu)定(ding)價(jia)的(de)權(quan)利(li),這(zhe)種(zhong)操(cao)縱(zong)市(shi)場(chang)價(jia)格(ge)的(de)行(xing)為(wei)涉(she)嫌(xian)價(jia)格(ge)壟(long)斷(duan)。不(bu)僅(jin)會(hui)損(sun)害(hai)同(tong)類(lei)平(ping)台(tai)、商家或主播的合法利益,同時也會減少消費者獲得物美價廉商品的購買機會,涉嫌傷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陳音江說,根據價格法的規定,除涉及國計民生、資源稀缺、壟斷的商品外,經營者享有自主定價的權利,根據其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進行定價,定價要遵循公平、合法、誠信的原則。

“當然,在定價過程中需要注意:頭部商家不能串通操縱價格市場;不能故意以低於市場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價格市場;不能故意捏造或散布漲價信息去哄抬價格;不能通過虛假或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陳音江說。

除了“底價”“最低價”,記者還注意到,今年“雙十一”電商平台商家紛紛上線“買貴就賠”服務。不少購物平台表示,平台上所有補貼商品承諾“買貴必賠”,如果買貴了,平台將補償差價等額紅包。

“平台方在推出‘買貴必賠’服務時,應全麵、準確、真實地告知消費者該項服務的具體規則,包括價格信息、賠付條件等與消費者切身利益相關的信息。”在陳音江看來,總的來說,價格保護機製,對商家來說是一種承諾,對消費者來說是一種保障,關鍵是商家的價格保護規則要公平合理、公開透明,相關信息要真實、全麵、準確,不能通過虛假或引人誤解的信息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陳音江說,消費者看到商家的價格保護宣傳時,一定要仔細查看規則,看清保的是什麼價,價格保護的具體範圍、周zhou期qi以yi及ji兌dui現xian方fang式shi等deng。否fou則ze,如ru果guo商shang家jia的de政zheng策ce設she置zhi了le條tiao件jian,或huo者zhe價jia格ge保bao護hu的de周zhou期qi太tai短duan,則ze很hen難nan起qi到dao價jia格ge保bao護hu效xiao果guo,事shi後hou維wei權quan也ye比bi較jiao麻ma煩fan。

還有從事消費者維權的律師向記者表示,在“雙十一”活動中,商家往往會在宣傳海報或者商品主頁上承諾為全年“最優惠”“最低價”等,消費者基於該意思表示購買了商品,若“雙十一”價格比平日價格更高,那麼商家的行為符合民法典的規定——以承諾低價的欺詐手段使消費者購買了並非優惠價格的商品,消費者有權撤銷買賣合同,要求商家退貨退款。

(受訪消費者均為化名)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