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票嗎?要票嗎?”
這個暑假,隨著大眾積累的文旅需求集中迸發,居民生活水平、消費理念不斷升級,旅遊景點、文博場館、演出市場等常出現“開售秒空、一票難求”的現象。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統計,2023年上半年,全國營業性演出(不含娛樂場所演出)場次19.33萬場,同比增長400.86%;演出票房收入167.93億元,同比增長673.49%;觀眾人數6223.66萬人次,同比增長超10倍。與此同時,“黃牛”非法倒票現象又逐漸活躍起來。
“最高檔為1855元的門票,被‘黃牛’炒到18800元,價格是正常票價的10倍多”“遊客約不到,‘黃牛’反而能約到,原本免費參觀的博物館卻需要花錢才能進”“一個‘黃牛’、一場演唱會,一晚就賺了1萬元”……網絡上,隻要搜索相關信息,就能看到網友們叫苦不迭。
正規渠道求購不得,“黃牛票”卻溢出天價——市場和消費者苦“黃牛”久矣。各類新聞、熱搜的湧現,無不體現著“黃牛”倒賣行為對消費者正當權益的侵犯和對文旅市場良性發展的破壞,也警示、催促著我們:“黃牛”亂象,該花大力氣整頓了。
1.“你買不上,我有辦法”
利之所趨,人之所至。“黃牛”現象由來已久,在線下演出報複性增長、文旅市場火熱的當下更甚。通過介紹,記者結識了專營文藝活動票務的“黃牛”曉凱(化名)。點開他的社交軟件,赫然出現了“你有錢,我有票”的“霸氣”個性簽名。
“代搶接起來!科技+人工命中率高,預算高的可以直接錄信息。”“一輪開票命中率最高,需要的趕緊發信息!”“接代拍,特定活動邀請函可定,不拍要後悔了!”無論是搶票的各種渠道手段,還是駕輕就熟的焦慮渲染,都是“黃牛們”獲利的“必殺技”。
順著曉凱發布的信息翻找下去,幾乎可以看到各類演出活動的參加渠道、開票日期、搶票業務,以及有理有據的遊說,儼然一副“買到就是賺到”的架勢。隨著票務活動逐漸網絡化、電子化,“黃牛”搶票也有了技術加持,不斷翻新花樣。
而在故事的另一麵,某位歌手的粉絲丸子(化名),卻對“黃牛”有著深深的無奈。
“如果能買到正常票,誰會去買高價票呀。對於消費者而言,並沒有太多的選擇。”演唱會門票開票秒空,丸子萬般無奈之下也從“黃牛”手中買過高價票,“有時候‘黃牛’甚至也不承諾有票,而隻是保證‘能帶進去’。或者一些場合壓根不賣票、不開放,隻有‘黃牛’有資源。在這種情況下去找‘黃牛’,似乎是我們唯一的選擇。”丸子說。
在曉凱曬出的聊天記錄中,許多購票者難掩欣喜。“成功了,謝謝”“太靠譜了”,明明擾亂了正常售賣秩序,為何卻收獲了靠譜評價,非法倒賣怎麼就成了一些消費者眼中的“良心生意”?
“其實,‘黃牛’通(tong)過(guo)壟(long)斷(duan)渠(qu)道(dao)再(zai)肆(si)意(yi)抬(tai)價(jia)的(de)行(xing)為(wei),無(wu)異(yi)於(yu)先(xian)剝(bo)奪(duo)消(xiao)費(fei)者(zhe)的(de)正(zheng)當(dang)權(quan)益(yi),再(zai)讓(rang)部(bu)分(fen)消(xiao)費(fei)者(zhe)以(yi)更(geng)高(gao)成(cheng)本(ben)重(zhong)新(xin)獲(huo)取(qu)該(gai)權(quan)益(yi),變(bian)相(xiang)造(zao)成(cheng)受(shou)侵(qin)害(hai)群(qun)體(ti)的(de)內(nei)部(bu)分(fen)化(hua)和(he)在(zai)心(xin)理(li)上(shang)的(de)雙(shuang)重(zhong)依(yi)賴(lai)——這種倒錯關係頗具諷刺意味,也是‘黃牛’倒賣現象帶來的一種危害。”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肖文表示,“黃牛”現象已經影響了文藝活動市場培育和規範發展,成為阻礙公共文化服務的“絆腳石”。
“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需要花更高價格去購票,增加了額外經濟負擔;對於主辦方而言,天價票的出現會擾亂其正常票務經營,同時也會招致社會輿論壓力,不利於明星口碑建立和主辦方企業的長足發展;對於地方發展而言,旅遊經濟已經成為一個重要領域,打擊‘黃牛’倒賣現象,能夠有效減少公共管理成本,更好發揮演唱會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促進地方文旅經濟長遠發展。”肖文表示。
2.整頓“黃牛”難在哪兒
屢禁不止、盤根錯節、頑疾難治,“黃牛”憑啥這麼“牛”?
“其實‘黃牛’之間大多數都認識,大家誰賣出去算誰的。”丸子表示,“黃牛”不僅賣票,也會從他人手中收票再加價賣出去,門票在不同“黃牛”手裏倒賣,“一般情況下,越是臨近演出開場,票就越緊俏,價也越要越高,漲到150%的都有,但依然有人願意買單。”
今年4月,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演出市場管理規範演出市場秩序的通知》中第五條明確規定,“督促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麵向市場公開銷售的營業性演出門票數量,不得低於核準觀眾數量的70%”。
根據相關業內人士介紹,這近三成的不可售票,如工作票、贈票,依舊可能成為“黃牛”的票源。在公開搶票平台上,“黃牛”也可通過組建專門搶票團隊、開發外掛程序等方式,在預約票務上強化人力、技術和信息上的優勢,進一步壟斷票源。
對此,丸子有切身感受:“粉絲對‘黃牛票’的怨念並不僅僅局限在倒賣者本人,我們希望經紀公司、主辦方、第三方平台能負起責任,從票務管理這個根本問題上守護好票源。”
“‘黃牛’現象之所以滋生,深層原因還在供需關係的失衡。”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劉雙慶表示,“對一些人氣藝人的演出,無論是運營宣傳上的大力推送,還是觀眾‘看一場,少一場’的心態,都將正常演出拔高為‘必看演出’。與此同時,‘黃牛’的鑽營則阻斷了創演生產、出(chu)票(piao)情(qing)況(kuang)和(he)正(zheng)常(chang)觀(guan)演(yan)需(xu)求(qiu)之(zhi)間(jian)的(de)通(tong)暢(chang)反(fan)饋(kui),進(jin)一(yi)步(bu)讓(rang)大(da)熱(re)演(yan)出(chu)門(men)票(piao)變(bian)為(wei)稀(xi)缺(que)資(zi)源(yuan),在(zai)大(da)肆(si)牟(mou)利(li)的(de)同(tong)時(shi)擠(ji)占(zhan)正(zheng)常(chang)消(xiao)費(fei)通(tong)道(dao),整(zheng)體(ti)上(shang)損(sun)害(hai)觀(guan)演(yan)生(sheng)態(tai)。”
要讓文化產品的供給與需求有效匹配起來,一方麵需要提供更多更高質量的文化產品,另一方麵也要優化管理、截堵疏漏。
“在供給側,關鍵要解決票的‘稀缺屬性’,在盡可能根據市場反饋,保障觀眾喜聞樂見的熱門演出、文化活動供給的同時,加強對正常票務渠道的嚴格把關,形成文化產品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方麵的平衡。在需求側,更要通過長期引導,減少‘為了見偶像一麵而不惜成本’的非理性消費風氣,壓縮‘黃牛’的市場。”劉雙慶說。
3.多措並舉方能標本兼治
於法理而言,“黃牛”肆意加價、瘋狂倒票的操作,已涉嫌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消費者依法有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黃牛’的存在剝奪了這些合法權益,讓消費者失去了平價購買商品的機會,擾亂了正常的購票秩序,顯然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談道,“法律的懲戒震懾作用很重要,涉及違法犯罪的,司法部門需要根據情節、性質進行相應法律處罰,增加‘黃牛’牟利行為的違法成本。”
去年10月,文化和旅遊部出台《演出票務係統服務與技術規範》,提ti出chu統tong一yi全quan國guo演yan出chu票piao務wu的de相xiang關guan要yao求qiu與yu全quan流liu程cheng規gui範fan化hua服fu務wu,並bing要yao求qiu各ge演yan出chu票piao務wu平ping台tai都dou要yao接jie入ru全quan國guo統tong一yi的de票piao務wu信xin息xi采cai集ji與yu服fu務wu係xi統tong,為wei行xing業ye監jian管guan提ti供gong了le便bian利li。今jin年nian7月,文旅部再次發布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加大對“黃牛”、第三方平台違規囤票、倒票等行為的打擊力度。
以北京為例,今年4月起,北京文旅、公安、網信、文化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齊出手,開展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黃牛”倒票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查獲“黃牛”倒票人員143人。而在西安,僅8月份,西安警方就會同多部門組成專班開展打擊整治工作,查獲非法倒賣門票案件8起,各類證件門票86張,抓獲涉票涉證違法犯罪人員58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處罰31人、批評教育25人。
與此同時,一些活動的演出組織方和票務平台也從製度設計上紛紛發力,不斷補齊漏洞。例如,通過貫徹“強實名製”等措施,做到“誰購票誰觀看”,進而打擊“黃牛”、維護市場秩序。
所謂“強實名製購票”,指在電子票綁定身份信息的基礎上,入場時再增加“掃本人身份證”和“人臉識別”環節,保證“人、證、臉”信息完全匹配方可入場,且不可轉讓,每筆訂單最多購買1張、每個賬號最多購買1張。這有利於對“黃牛”囤票轉賣、擠占票源的行為形成有力壓製,打擊“黃牛”違法活動的囂張氣焰。
這一點在和曉凱的交談中也得到了印證。“以前雖然要求實名製購票,但因為是紙質票且可以轉贈,也不要求入場時信息一致,所以倒賣難度不大。但在‘強實名製購票’規則下,隻能靠提前拿到信息,再用刷票軟件‘代預約’‘代搶’,或者靠內部渠道,這樣命中率不一定像原先那麼高,我們一般也會補一句‘搶不到退錢’。”曉凱說。
而針對此類刷票軟件的猖獗,也可以通過“更牛”的技術手段進行反製。根據業內人士透露,平台可以通過應用流量清洗等數字技術手段,構建基於賬號信息、收貨地址、購買行為等的係列屬性監測識別模型,有效判斷用戶下單請求是否真實,形成事前監控預警、事中處置防控、事後評估優化的治理體係,提升惡意刷票行為攔截率。
劉俊海認為,任何製度創新都不能一勞永逸,需要配套保障的不斷細化。“就好比‘強實名製購票’,也麵臨著退票渠道不暢、過度收集數據等問題,要不斷改進、不能‘一刀切’。”在他看來,演出活動主辦方應進一步在票務管理上下苦功,不斷優化售、檢、驗等各環節的防範技術與服務方式;監管部門也應當繼續用好、用夠、用足法律賦予的市場準入、行政監管、行政處罰和行政指導權限,加強前、中、後端精準打擊。廣大觀眾也應形成更加理性的消費觀念,自覺抵製“黃牛”,對“黃牛”整治多加理解、支持與配合。
“整治‘黃牛’倒賣現象是一個係統工程,需要多方聯動、強化源頭治理。不斷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規,建立完整透明的票務市場機製,增強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意識。由此才能形成合力、標本兼治,保障票務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劉俊海說。(光明日報記者 王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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